2007/11/3

颱風造成財產損失-可申請減免稅捐

房屋稅--按照實際淹水日計算,未滿30天以1個月計算,只要淹水1天,
房屋稅就可以減免1個月。
地價稅--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土地,地

價稅全免。
使用牌照稅--汽、機車受損無法使用,應先向監理處辦理報停(廢),依

實際使用日數計徵使用牌照稅。

資料來源: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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