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3

部分工時及短期工作人員如何申報勞保投保薪資及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

更新日期 2007/9/11
台中市王小姐來函詢問:
我們公司有些員工每個禮拜只上1天班,勞保投保薪資和勞退提繳工資應該如何申報?另外公司承包的工程會僱用一些短期臨時工,他們的薪資又該如何申報?

勞保局答覆:
一、
每星期固定只上一天班(如每週一)的勞工,稱為「部分工時人員」(受雇主輪派定時到工的勞工)。如果每星期工作1天,日薪1,000元,全月共工作4天,實際月領薪資為4,000元,其勞保月投保薪資按「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應歸級為11,100元;而勞退月提繳工資依「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應填報為4,500元。該勞工的勞保費及提繳費均按全月(30天)計收。
二、
至於短期臨時工,例如受僱自6月1日至6月5日,日薪為1,000元的勞工,稱為「短期工作人員」(未全月在職的短期勞工),雇主應該在他6月1日到職當天為他辦理加保,6月5日離職當天辦理退保,將日薪乘30天換算成月薪(日薪1,000元×30天=30,000元),再據以申報月投保薪資及月提繳工資,依據「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規定,該勞工的勞保月投保薪資及勞退月提繳工資應該填報為30,300元。其勞保費及提繳費均按5天計收。
三、
依照現行「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及童工的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者,其月投保薪資分為12,105元、12,300元、13,500元、15,840元及16,500元五級。
四、
部分工時勞保被保險人的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者,其月投保薪資下限為11,100元,其薪資超過11,100元者,應依前項規定覈實申報。至於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則應按「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規定的等級申報,下限為1,500元。
五、
部分工時人員雖然只在輪派時間到工,但因為全月都屬於在職的狀態,所以雇主應該為其申報勞保全月加保及勞退金全月提繳,加保表上的月投保薪資(月提繳工資)欄位則應按部分工時人員全月的薪資所得總和,依規定的等級金額填報。
六、
部分工時人員全月的薪資總和如果沒有達到基本工資17,280元,請務必在加保表上註明「部分工時」字樣,本局會依照「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的規定自動歸入適當的勞保月投保薪資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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