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3/28

97年三月起 進口肥料免徵營業稅

更新日期:2008/02/28

 財政部昨天宣布,三月一日起,農漁民出售自產的「乾燥產品」、副產品可免營業稅,進口肥料亦免徵營業稅項目;同時,中古車行買賣二手汽機車可以減掉進項稅額,不用重複課稅。

 我國營業稅本來對農漁牧採「身份別」免稅,八十四年修法時改為依「產品別」免稅,變成農漁民只有賣「生鮮產品」才享有免稅,賣乾燥的副產品要課稅,財政部官員說,不過國稅局不易執行。

 營業稅法第八條及第九條去年完成修正後,增訂為對「身份別」及「產品別」都可免稅,農漁民賣出「自己生產」的產品、副產品都免稅。

 舉例而言,香菇、木耳、茶葉、蝦米、紫菜、小角乾、肉鬆、酸菜等,常常要經過加工後才出售的乾燥產品,過去要課五%的營業稅,自三月一日以後,變為免稅,實為農漁民利多。

 此外,營業稅法第十五條去年修正通過後,自今年三月一日起,中古車商出售向個人或金融業買入的二手汽車、機車,雖然沒有拿到進項發票,但在銷售的當期,可以用以前的買入成本,設算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消弭重複課稅問題。

 此公式為,進項稅額=購入成本/(1+5%)*5%。銷項稅額=出售價格/(1+5%)*5%。則銷售時的應納營業稅額等於銷項稅額減進項稅額後的差額,中古商因此可獲得降低租稅成本的好處,不過中古商會不會將降稅的好處反映在售價上,則不得而知。

 財政部強調,如果該小汽車在購入時,是非屬供銷售或提供勞務使用的乘人小汽車者,就不能適用上述的新法。但舊機車就都沒有限制。(工商時報 王信人/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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